白天高唱依法治国午夜称霸暴力强拆
反腐联盟——马波 整理
我是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徐丽艳,我公司是南通招商引资的投资商,我公司在2011年1月3日凌晨1点56分遭到80多人非法暴力拆迁的袭击,给我员工及家人造成严重的伤害,特别我的儿子是现役军人在家休假也被打成头内出血,报警警察半小时不到第一现场,在130米外,并且在130米外转圈,犯罪份子很嚣张的离开,我及员工用生命拦截4辆挖掘机,警察已做笔录为名放走2辆车,然后我们8人全部不同程度受伤去医院,给公司造成毁灭性的非法暴力拆迁,拆迁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使用暴力,大家评论一下,强迫我公司接受97310元的全部所有费用,我公司自建房屋926平方米,有合同,区政府及政府拆迁公司说我不是拆迁主体,但是使用权是我的,我的合同5年我才使用2年零几个月,政府说我的房子是违章房,那我请问?不拆迁为什么没有说我是违章房?我是2007年4月份建的,我已经超过2年多了,难道违章房就不赔了吗?给我公司停水停电停产造成损失难道就不赔了吗?我公司多次要求不要钱,我自租赁地方他们帮我们搬出去就可以了,这是做人的最低底限,难道我们这点小小要求过分吗?都不答应,就是强加我公司接受条件,我想不通,我公司要求联合执法,为什么不能执法我不懂,为什么动用黑社会强行,难道我们国家没有法律吗?在2012年1月3日我从医院回来报警,在下午3点多区政府开紧急会议第一时间到我小孩部队找关系,派港闸区区长袁继平到江苏省武警总队找冯参谋长拉关系,不管我的小孩及员工的死活,这就是我们的父母官,袁区长多次到部队打压我的小孩,我的小孩是优秀士官,更可笑的我的小孩公安局司法鉴定是轻微伤,江苏省法医鉴定2个多月才出报告,我打电话要求公安局在到北京去做司法鉴定不同意,就这样起诉法院了,我公司的财产评估4260元,港闸区公安局的郭队长强迫我在4260元签字,我不接受就在南通市公安局信访办抓人,不是正义的老警察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样那,我从那以后就走上逃亡路,我跑到泰州市有人抓浦我们夫妇,我们又跑到山东港闸区通知我说谈判,谈判设到江苏省武警总队,我想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了,没有想到有人捉浦到部队,不是战岗的士兵救了我们后果不堪设想,犯罪份子逍遥法外,我公司北京的律师李静林来到南通调查案子,没有想到法院在2012年4月6日秘密开厅了,我的律师在4月8日到南通才知道的,通知了我,在2012年4月15日我从山东回来正好我的小孩部队的领导给我小孩非正常转业了,我公司拆迁于我小孩无关,为什么搞珠连九族,难道对我公司打砸抢还不够吗,抢走现金40万是多严重的事情,2012年4月30日我的汽车门锁被砸,没过几天在5月5日我的汽车后玻璃又被砸,在5月10日上午10点28分有十几人开了2辆轿车到我公司库房,我公司的员工看事情不好马上把门关上,并且在里面反锁下死我们了,我们的员工看视频,向110求救,在同一时间我老公在法院立案刑事附带民事,政府的官员熊主任:市公安局港闸分局长:顾峰局长,国宝大队长:刘队长,:都在法院找我老公谈话,谈话内容,不要外媒体记者采访,不要被敌对势力利用,我老公让他们写下来谁是敌人,他们不肯写,我不懂在同一时间难道十几人把我公司围功,这是什么行为,下午政法委书记将才茂:找我老公谈话,在5月11日下午5点多钟港闸区街道办的3位领导有武装部的孙部长法律援助徐主任,街道办熊主任,来我公司谈拆迁补偿,补偿几十万我们没有达成协议,我要求我的律师谈判,他们不同意,街道办熊主任临终前说我愁事政府,反对党,我的朋友访民刘春保接过来说,徐丽艳假如真的也是你们逼的,徐丽艳不会说你们砸的好吧,砸的高兴,白天谈法律,夜间违法,我在港闸区访民里得知说我,有反动的行为,反革命,这那和那,什么年代,革命在那,没有革命那有反,我当时听了笑死了,5月18日我们夫妇带员工去立案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及14个公司员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立案时,受到了各种阻力,至今只受理公司及3个员工,并只限制物品损失。4人下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不予受了。把一个案子不知分成多少个来审。他们介绍说王冯法官只对检察院起诉的审理。其他无证据现场被破坏无法评估法院不支持。就这样把几千万的案子做没了,一个公司被砸毁了就值4260元吗?2011年1月3日凌晨2点江苏南通红枫丽莱公司遭南通市80名黑社会袭击。8人被打(其中一名武警战士和一名工人重伤住院)砸毁公司房屋、文件、账目、证照、磁盘、机械设备及财物等。抢走巨额现金及财产。立案为行政案。南通市再拿不出有关公告、拆迁许可证等文件。2011.1.6日转为刑事案。(3天无人保护现场)1月6日15点才来人取证。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对伤者张静波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诊断为左侧颞叶小片挫伤血肿。工人陈茂文的心脏病是先天性的。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对财产的评估是:4260元,不能评估物品记录在案。诉到检察院。
据说检察院张检察官不做任何调查,根据评估公司的这小部分的评估报告起诉到法院。把卷中自建房子的评估报告、打伤人员垫付的医疗费、室内物品、监控设施、个人物品••••••都没能起诉。并答复说:“检察院只能按评估报告起诉,公安机关确定不了的他们也无办法。他们不是侦察机关”。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刑庭王冯法官为主办法官,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及14个公司员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立案时,受到了各种阻力,至今只受理公司及3个员工,并只限制物品损失。近日即将开庭,请大家关注判决。
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法人: 张俊国: 15996695018。
负责人: 徐丽艳 港闸区检察院:0513-85559083
南通市公安局秦局长:13906290009。 港闸公安分局长顾峰:13306296222
专案组长季晓峰:13390962885 港闸区公安信访郭队长:13390962905
南通公安信访陈主任:13390963515 港闸区开庭法官:0513-68830833
港闸区长沈红星13862958366 港闸区副区长袁继平:13851677703
港闸区政法书记蒋才茂:13328096007 港闸区法院王冯法官:0513-6 8839833
近日即将开庭,请大家关注判决。江苏南通公检法是如何把损失几千万的案子做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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