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胆大妄为,违法拆迁断了居民生路
四川省资阳市张锦英一家1989年10月1日在资阳市东门外注册经营一家东门旅馆。开张以后,他们靠和气经营使生意逐年上升,数年间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旅馆。张锦英一家24口人赖此维持生活。
不幸的是,2007年3月29日,她家赖以为生的这点家业被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光。当此之时,张锦英的母亲,血压高达220度,丈夫患恶性肿瘤,正在医院化疗。张锦英五雷轰顶,面临灭顶之灾,正应了古语所云:祸不单行!据张锦英的老邻居王用文、张德香等十人证明,张锦英被拆除的东门旅馆总价值150多万元,但是,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只给20万元。张锦英不服,拿出国务院第305号令公布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安置条例》(2001年6月13日公布)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公式”,“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费。”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管理拆迁安置条例》(资府发[2003]9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无法确定其设计用途,或设计用途明确但因就业等特殊原因改变用途,并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旧有房屋,凡于1998年12月31号以前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且拆迁公告前一直在营业的,按实际用途补偿。”予以反击,开发商根本不把这些规定放在眼里,权作视而不见。张锦英的“资阳市东门旅馆”自1989年10月1日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公安机关颁发有《特种行业许可证》,一切经营均合法,到拆迁时一直正常营业,且是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开发商何以不按规定补偿呢?社会推测,之所以补偿那么少,是因为开发商把剩余的资金都贿赂了政府官员。
从此次拆迁可见,开发商施工的指标,是依据政府规划的如下标准执行的:
可是,从2010年12月18日《资阳日报》刊载的《规划公示》可见如下内容:
“东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资阳老东城区(该地块北临建东路和政府东路东延线、南临二环路东福段和沱江),由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净用地195009.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94505.7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874550.19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架空层建筑面积5733.97平方米;地下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13946.54平方米)、容积率4.48、建筑密度34.7%、绿地率36.05%。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已通过规划审查,总评方案于2010年12月18日至24日在项目所在地、售房部及市规划局予以公示,若对该方案存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资阳市规划局反映。逾期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联系电话:028-26652289 13982983689。市规划局地址:河堰嘴街开发区管委会内。”
按照这个《公示》,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的《一期技术经济指标》如:容积率1.77,比《公示》的容积率4.48少2.71;建筑密度40.4%,比《公示》34.7%加大了5.7%;绿地率19.7%,比《公示》值36.05%少17.35%。其余数值均不相符。难怪张锦英死活不同意开发商的野蛮开发与缩位补偿。
张锦英不服拆迁补偿进京上访,资阳市政府私设监狱奸民意
拆迁发生以后,张锦英因不服补偿而多次找当地有关部门,均得不到解决。无奈,她背负行囊,抱病进京上访。
2009年10月10日13:30时,张锦英在国家信访局受接待完毕,被京警送入久敬庄接济中心。18时,四川省驻京办刘海把她接到北京六里桥北的内江大厦院内。晚上21时,雁江区驻京办副主任吕代宾把她们交给资阳市雁江区信访局副局长钟金伦。钟金伦眼见病恹恹的张锦英,不让她去医院看病,也不让她买药吃,只给了她一瓶水、一点饭,之后喊来2个人,强行把她们塞进一辆川M66199车内,连夜上路,经2夜1天,于12日凌晨3时到达成都高速公路收费处。钟金伦把她们交给资阳市雁江区三贤司法所所长查超等五人。査超等人拉的拉、推的推,强行把她们架到一辆川M04715面包车上, 拖到简阳市三岔湖湖心小岛上,关押在资阳市政府设在那里的黑监狱里,强罚她们站墙角。此次造成张锦英浑身虚脱。
2010年2月27日,张锦英再次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3月4日下午16时,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妇女主任绍秀兰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将其截访。她雇来3个男人,强行将张锦英控制,抢走她的手机,把她双腿打伤,造成左大腿严重骨折,伤口长达3厘米。此外,从腿到脚,从上到下,多处青紫。这一次,又将她强行拖到北京六里桥北内江大厦,关在地下室。晚上20时过,被5个暴徒强行押上一辆牌号为京P-9w529的汽车,经过2夜1天行程,于7日凌晨3点多到达简阳,被资溪办副书记刘大平、资溪村治保主任陈孝中强行押到市政府设在简阳三岔湖小岛上的黑监狱里。
看守们采用法西斯暴行,强迫她罚站墙角,不服从就劈头盖脸地打。9个暴徒轮番将其打得左脚从上到下肿起很大,浑身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不许她就医。到3月15日17时放她出来,才自己借钱到资阳市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共花去医药费1千多元。尽管如此,事情仍未获得解决。
2010年7月4日,张锦英再到北京,又被送回,仍然关押在三岔湖湖心小岛上的黑监狱里。她的母亲为找她,被一辆川M70086车撞伤后致大脑大出血,左脚骨骨折。她的养病养病在床,无奈的情况下,跑到雁江区信访局副局长王永良面前,跪下来求他放张锦英回家照顾母亲。王永良良心发泄,才于7月23日下午17时放其回家。
2010年11月2日,她再次到北京,又被截回,关押在小岛上的黑监狱里时,强迫罚站墙角。张锦英胃疼得要命,含泪写出一纸血书:“放我出去!”11月19日,与她同时被关的九眼桥居委会上访者郑秋菊的家人找到黑监狱地点。她们再次被野蛮地强行脱光衣裤(连内衣、內裤也脱掉)搜身,不让脱就遭挨打。之后放还。
资阳市政府设在此地的黑监狱在一栋房子的二层楼上。黑监狱里有暴徒9人(4男5女)。一经有人被强行截回此地,暴徒们就对她们施暴,甚至野蛮地脱光衣裤搜身,将身上带的钱、手机、身份证、笔记本、上访材料等所有物品全部搜光。他们边搜身边侮辱被关者,言语不堪入耳。每当强迫罚站墙角,从早晨7点站到晚上10点, 不服从就要挨打。
不仅如此,资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还滥用职权、编造、隐瞒、谎报事实,以资市拆函[2007]65、66,资市拆[2008]3号、24号,资市拆[2009]25号向上汇报:“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就是停产停业损失费)是符合国家政策的。”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办的廖明刚对张锦英说:“随便你告,告到哪里老子都不得怕!”还说:“你再吿,老子要修理你!”
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所以敢肆意嚣张,没有政府撑腰,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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