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3日上午,在海口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检察长李铭对18年前儿子被人打死,警方一直未破案的来访者——71岁的林克兴当场表态,将对此案实施立案监督,督促警方尽快破案,并研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这是在全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铭亲自接访后说的一番话。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登(丁)高一村71岁的村民林克兴反映,1992年6月,邻村登(丁)高二村村民吴某、梁某乘坐一村邢某的风采车不仅不给钱,还辱骂邢某,事后邢某叫上亲戚林克兴22岁的儿子林亚军,找邻村的吴某、梁某理论,结果言语不和打了起来。过了几天,吴某、梁某纠集另外两名歹徒,持枪、大刀乘坐风采车来到林克兴家,当场打死林亚军、打伤林克兴妻子的腿部及村民符亚全等人,随后驾车逃跑,至今没有归案……
李铭检察长当场表示,将监督警方,要求其尽快破案,并研究准备对经济拮据的林克兴实施事发救助。
这是《海南特区报》“海南新闻”版于2010年6月25日报道的一则新闻。如今又过去四个月,案件仍没有任何进展。
据了解,1992年6月23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登(丁)高一村村民林亚军遭邻村吴淑林、梁敏柳侵害,当场击毙。林母上前规劝,被打成重伤。二个月后,梁、吴两人持枪到附近的苏寻三村抢劫,打死吴亚五,之后持枪潜逃。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消极对待,态度暧昧,错过多次抓捕机会。为什么会这样呢?据当地村民介绍,吴淑林亲戚吴忠德原是演丰镇派出所所长。就是因为此种关系,杀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另据村民介绍,凶犯曾两次潜逃回家,均被公安机关放弃抓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事实果真像群众反映那样的话,则吴忠德已经触犯上述规定,涉嫌构成徇情枉法罪。
检察机关既然已经挂牌督办,我们相信,他们定能严格法纪,追究到底,让杀人者和包庇者均获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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