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冤情网 www.cnyuanqing.com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

群众来信

专家说案

热点报道 位置:中国冤情网 >> 冤情直击 >> 热点报道

一个典型的执法者违纪违法办案的案例

时间:2015-9-18 10:04:04 来源:中国冤情网  浏览次数:
 

 一个典型的执法者违纪违法办案的案例

——山西泽州程常乐“组稿费贪污案”系列述评之二

/ 张毅  申徵

采访山西泽州检方自侦办理的原泽州县委通讯组副组长、主任记者程常乐“组稿费贪污案”,了解了全部案情后,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个案指控的所谓贪污数额虽然仅几万元,并不是一个什么大案,但却是一个典型的执法者执法犯法、知法犯法、违纪违法办案的案例。

一、违纪办案

中发【19856号、国办发【19884号、中办发【200114号、中发【200316号、【201514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兼职、兼职报酬受到保护

30多年前,针对上海发生的专业技术人员韩琨兼职报酬被指控为贪污的“韩琨事件”,中央作出“韩琨无罪”的决定,中央政法委作出“公检法机关今后不再受理韩琨这类案子”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十五条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

党中央要求:“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政治局20121231日会议)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第三条规定:检察官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程常乐是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太行日报泽州版》并获得报酬符合政策规定。泽州检方把程的兼职报酬“组稿费”作为刑事案件来办,大兴问罪,是继续办理“韩琨这类案子”,是与党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政策、中央决定、党章规定、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规定唱反调,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违法办案

1隐瞒藏匿关键证据对“组稿费是个人所得而非公款,泽州检方是清楚的。但为了把程案办成贪污案,他们便把他们从太行日报社取到的组稿费报告(签领)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等共68份充分证明程无罪的关键证据隐瞒藏匿起来。这些证据,辩护律师在阅卷时根本没有见到,一审、重审的16次开庭中也从未出示,直到二审开庭,经辩护律师要求出示才暴露出来。隐瞒时间长达五年。致使案件审理一直不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刑法第399条),特别是“隐瞒证据”“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检察官法第三十五条;刑诉法第五十一条),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2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程兼职《太行日报泽州版》的“组稿费”是程的劳动所得,是太行日报社事先约定的付酬标准。泽州检方把组稿费指控为贪污公款,认定为赃款,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违背《劳动法》《著作权法》规定,是剥夺程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侵犯了程的合法权益,侵犯了知识产权。自古以来,哪有稿费、组稿费是公款之说?如此指控,创了世界检察起诉史上反面第一,实属荒唐可笑之指控

3无视证据裁判原则。程兼职《太行日报泽州版》领取的劳动报酬叫什么名称、是什么性质?领取单上白纸黑字显示的清清楚楚,叫“组稿人”的“组稿费”。泽州检方把铁的证据隐瞒起来不让证据说话而是凭嘴把组稿费说成公款,这是严重违背中央政法委和“两高”强调的证据裁判原则的。如是凭嘴说,那68份证据还起什么作用?而如是公款,又何必隐瞒藏匿组稿费签领单个税缴纳凭证”等68份证据呢?

4、捏造事实,陷害无辜。经一审法院10多次开庭,铁的事实已证明,泽州检方将其他同志的组稿费加到程头上,把程的4万多元组稿费加成9万多元,捏造了程的所谓贪污数额。其实,组稿费数额加的再大也是组稿费,并不改变其性质。同时还捏造了程的政治面貌和行政级别,将程的政治面貌“群众”、行政级别“副科”改成“中共”、“副处”。这些捏造统统显示在起诉书上。当初此“两捏造”的用心显而易见,目的就是为了把程制造成一个“贪污数额较大的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贪污犯”,完反贪指标,创反贪政绩,给自己贴金。在办程案上,捏造歪曲的事实不止这两件,此略。法律规定,执法办案要“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忠于事实真相(如《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第十条和第三十五条)绝不许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见《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泽州检方捏造事实办案的做法,与这些规定完全相悖

程案是一个典型的执法者违纪违法办案的案例,是一个明显的错案。然而,从201042日立案至今已审理了将近五年半时间还没有作出正义的结论。一审判决程“有期徒刑五年”,重审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对重审判决,程继续上诉。二审开庭后裁定为中止审理。目前案件处于中止审理中。这已是法院对程案第三次中止审理(一审、重审两次)

这么典型、明显的一个错案还要怎么审?审到何时?

习总书记讲:“政法工作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

习总书记还讲:“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笔者认为,二审法院一定会秉公执法,纠正程常乐这个明显而又典型的错案。我们的呼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党派成员等各界人士以及全国千余家媒体、众多律师的呼吁一样:“对程案应迅速纠错,宣布无罪!

Copy Right©www.cnyuanq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冤情网
E-mail:cn-yuan@163.com/cn_yuan@126.com QQ:1262965572 手机:13816546089

天一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080号2号楼802室(邮编:200082)

沪ICP备10213409号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