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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群众”变“中共”、“副科”成“副处”的起诉书
“被告”程常乐,男,山西泽州县原县委通讯组副组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任记者技术职称。他的政治面貌是“群众”,行政职级是“副科级”。官方建档的县委通讯组的《在职人员花名表》上也是这么写的,第一行就是程。显示的清清楚楚。公诉方山西泽州检察院将这一《花名表》复印取回,装入案卷。但是,在对程的所谓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收入组稿费系“贪污公款”的起诉书上,程的政治面貌“群众”却变成了“中共党员”,行政职级“副科级”却变成了“副处级待遇”。
图示:《起诉书》《花名表》扫描对照
法庭上,程指出自己的政治面貌和行政级别在起诉书上发生了“巨大变化”时,全场哗然!
程说,泽州检察院改变他的政治面貌和行政级别是故意所为,目的是为了创政绩,向上级报功他们抓了一个“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贪污犯”。
公诉人赵某在法庭的辩解:“这是笔误!”
到底是“故意”还是“笔误”?是“笔误”还是“人误”?笔者不敢贸然定论。但起诉书上把“群众”写成“中共”,把“副科”写成“副处待遇”,却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事实,不能不说是扮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这个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收入组稿费系“贪污公款”的刑事案,从2010年4月办起,至今3年多。一审、重审,已开庭13次。
“程案”是个怎样的案,本网将作详尽报道,注意搜看。
本网在密切关注程案的进展。
(本网: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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