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岁遭阴谋,今朝入阳棺。风吹檐边瓦,雨打屋头椽。人世恒倾颓,狱中傲琅玕。
日暗铁色白,月晴楼台悬。牢深魂难度,榻矮囚影惨。柩列尸常在,志高远青山。
2000年9月12日于晋城市看守所
2000年5月21日是个周末,我和朋友建平约定到市郊去办事。20日晚上,我为次日的行动作了充足的准备之后又写了一个短稿,睡觉时已是0点以后。早晨,我正睡得迷迷糊糊,隐约听到门外有人叫:“老郭,老郭!”我努力睁开双眼再细听时,那人又叫了两声:“老郭,老郭,请开门!”那声音极像朋友建平,平和而稳沉。我心中一喜,想到:建平还挺准时的。迅速拉过裤子和衣服穿上,然后走出外间将门打开。站在我对面的是一个身着黄色公安制服面色微黑的警察。他那微黑的方脸上长着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跟那面孔搭配起来,显得慈眉善目的样子。他旁边站的一个人就显得面色沉重而难看。照理,我这是该心情紧张,神色慌乱,但是我没有,数年来的打击磨炼使我对任何突发事情都能泰然处之。短暂的对视之后,他介绍说:“我们是市巡警支队的,请你收拾收拾跟我们到公安局去一趟,我们有点事情想向你了解一下。”
我趁返回卧室叠被的机会,匆匆给刚回乡下的妻子留了一张字条:
花梅:
我被市公安局叫走了。估计不会有大事,万一你回来不见我,请不要惊慌,咱们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郭学宝
然后匆匆洗完脸,关上门,跟警察出去。
我走出大门的一霎间,眼角余光瞟见赵晓军神色慌张地匆匆穿过我家门外胡同西头的一个墙洞跳到瑞丰路上去了。走过东侧隔壁大门时,我同样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神秘的高大而瘦削的影子在刘主义的院中一闪,试图钻入刘家。看我走过大门时,又紧跟出大门外追踪而来。(事后得知,20日晚,张良信及其司机和赵晓军就在我家门外胡同西侧的瑞丰路上守候了大半夜,凌晨6时后,赵晓军才拨110举报我犯“诈骗罪”。)
我跟巡警走出胡同,坐上停在胡同口的警车时,善面巡警扭头问了一句:“那个人哪去啦?”从刘主义院中跟出来的人用手一指瑞丰路说:“在那边。”善面巡警道:“去叫他来。如果他不来的话,我就让学宝回去啦!”那人绕过车去,跑步将赵晓军叫了过来。张良信的司机,名字也叫晓军的鬼头鬼脑地跟在赵晓军身后上了车。
对于市公安局,我并不陌生。去年10月20日,我被张良信拖到四楼的经侦支队办公室,他指控我诈骗王淑红35000元钱,我便被拘押在那个办公室里达四天半。24日中午走出那个办公室,回到《人文社会报》编辑部时,编辑部的所有财物已被张良信、王淑红等人于23日上午席卷一空,就连报纸创刊时的一些领导题字也被他们从墙上扯下带走了。今天,我再次来到这个办公大楼时,是被两个巡警带到一楼最西头靠南边的办公室中。我在靠东墙的长沙发上坐定,赵晓军也跟进来坐在沙发的另一头。善面巡警坐在跟我一线的办公桌前扬扬下颌对赵晓军说:“你先到外边等一下。”赵晓军便出去了。善面巡警从抽屉中拿出几张讯问笔录专用纸说:“老郭,是这样的,有人今天早上向110举报你有诈骗行为,我们把你叫过来问一下,没有别的意思。”我说:“可以,请问你贵姓?”他说:“免贵,我姓王,叫王意。”我问:“你是支队的?”他说:“不是,我是三大队的。”然后他开始向我问话,脸上始终挂着一种和悦的表情。
“姓名?”
“郭学宝。”
“单位?”
“《人文社会报》编辑部。”
“你有没有冒充记者的行为?”
“没有。我们编辑部除了我称主编,其余的人员都叫工作人员。”
“你有诈骗行为吗?”
“没有。”
这时,早上同王意一起去我家的那个巡警从门外进来,到对面桌上取了几张纸在手,问王意:“问好了吗?”王意说:“再问问。”那人说:“算了,别问了,我已经全问明白了。”王意抬头看他一眼,没有作声,那人便蜇转身提着几张纸出去了。王意把头转向我时,我问:“那个人姓什么?”王意说:“姓曹。”然后接着对我说:“我们就问你这些情况。刚才那个人(指赵晓君)是跟你在一个单位的?”我说:“是的,现在不是了,他是一个叛徒。”王意问:“你们有矛盾?”我说:“没有,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惹了他。”王意起身给我倒杯水放在桌角说:“老郭,你喝点水,我去给领导汇报一下,看没事的话,就让你回去。”我问他说:“巡警支队队长是谁?”王意说:“李根堂。”我又问:“你知道是谁打的110吗?”王意说:“不知道。我们经常接到这类举报电话,但都查不出个屁来。举报的人可能出于报复心理,而我们是闻警必动,空跑一趟也得跑。”
王意出去十来分钟,赵晓军又进来坐在了沙发的那一头。我一直将脸扭着看窗外,不时地也侧过脸扫他一眼,不知怎么,我突然问了他一句:“你现在干什么?”他说:“搞直销(其实就是传销)。”我问:“还可以?”他说:“不行。现在做生意,哪行都不好干。”我又问他:“是你打的110?”他说:“是的。”然后气恨交加地说:“他们这些人,问你什么,又不让我听,象搞特务工作。我打了一个电话,来了还让人家给我上了一堂课,问我懂不懂什么叫诈骗。我说你骗了我,他们却说有真名真姓还有手续,那不叫诈骗。我真不知道现在这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说:“晓军,我觉得我没有对不住你的地方呀!”他说:“你一见面就说这话,我细细一想也是这样,可我就觉得你骗了我。”我说:“你现在扣押我许多稿件,跟张良信把钢印也铸到手了,还有什么不平衡的?”他嘴角一动,“哼”了一声,不再吭气。我说:“听说张良信现在又搞了个什么报的记者站,市委宣传部还给下了文件,至今也没见着。”赵晓军伸手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纸,非常神奇地递给我说:“给你。”然后又说:“他这人,跟你这么一闹,现在到社会上一提他,人们就说,‘哼,那个人不咋的!’搞得我都不好再往下说。”我问:“你现在在他那里上班?”他说:“哼,我能到新华社的单位上班?”
我们正说着,王意又进来了,他冲我说:“稍等一下,老郭,你还不能回去,这是领导意图。”我点头会意。
王意出去进来进来出去,总有四五趟,我便在这里一刻刻地干坐着等下去。王意再一次出去进来的时候说:“老郭,再等一下,因为今天是礼拜天,人都不好联系。”我问他说:“我能打个电话吗?”他说:“可以,你先拨个0。”我站起身给建平打了个传呼,告诉他我在市公安局一楼巡警支队三大队办公室,请他到这里见我。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去想。
赵晓军坐着无聊出去了。建平进来,说他看见门厅里的墙根靠着一个人,个不高,小眼睛,穿着灰西装。我说:“他就是赵晓军。”建平说:“就是这个屌跟你闹得不可开交?”我说:“是的,这家伙整天歪着个脑袋,长着一副灰老鼠皮脸,鬼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歪点子。”建平说:“收拾他个鸟!”我说:“打枪放铳子的事我不干,最高明的杀人武器就是捧,就是把别人的缺点说成优点,让他自己陷到沟里去。与其血流成河,不如名声扫地。”
这时,我看时间已过正午,感觉到不是简单地传讯诈骗行为的有无,而是要发生另外的什么事情。因为我知道公安局是黑白无常居留的地方,在这种地方呆得久了,都不会有全魂出去。建平一直拿眼睛盯着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出门有时的王意又进来了,他在办公桌前坐下,埋怨道:“我清早饭还没有吃,原来说一会儿就妥了,现在都晌午多了还不能吃饭,真是的!”
又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从门外进来了胖瘦不匀高矮不等的一群人。城区法院刑二庭庭长李三迈转动着一双杏仁般的小眼睛,腋下夹着一个大宗纸包,跟在这群人的身后走了进来。法警刘氓,右手攥着一团东西,跟在李三迈身后。走到办公室中央,刘氓将双手交叉着往髀间一搭,斜不拉叽地站在那里,浑然一副“我是刘氓我怕谁”的样子。
李三迈摆动高大的身躯靠近坐在办公桌旁的我,将大宗纸包往桌上一放,边往外抽拉东西边说:“学宝,你跟张良信的案子,中院已经下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天就要执行。给你这张纸,你在上边给我签个字。”说着将一本裁判书和一张表格递到我面前。我迟疑着,双目紧注他的脸,那眼神,充满了仇恨和愤怒。我心想:“你以为我心目中的你们是高大圣洁的吗?其实我觉得你们是世界上最卑鄙无耻的一群!”李三迈依然滴滴溜溜地转动着那双杏仁眼,伸手指着我面前的表格说:“这是最终裁定,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我猛一抬头,将仇恨的目光刺上他的面孔,口中差点挤出一句:“我硬不签呢?”可是我心中涌上来一句“阿弥陀佛”,这是不与世人为敌的信号。于是我问:“我可以先打个电话吗?”李三迈说:“可以。”我拨通了我的代理律师李德义家的电话。我说:“李主任,我的案子,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你知道吗?”李德义说:“不知道。”我说:“法律上有规定上诉裁定不通过律师的吗?”李德义停了半天说:“也可以吧!”我说:“我现在被法院骗在市公安局,他们说要执行我,你说咋办?”李德义好像很惊讶的样子,在电话那头“这这”了半天未道出“是否”。我说:“我给他们签了字,咱们随后再申诉吧?”李德义说:“可以。”我挂掉电话,又分别给陈(凤生)部长、李前进、秦红宇、李建太等人打电话通知了我的情况,然后提笔签了字。李三迈说:“学宝,怎么通知你家属?”我嗫嚅着不想回答。李三迈转身看到建平说:“这是你的朋友?就让他通知你的家属,下午给你往看守所送条被子。”
这时,我肚子感到饥饿。我让建平到市公安局门外给我买来两个面包,迅速地吞咽。李三迈在旁边崔命鬼似地催促着:“快点吃,学宝。”我一口一口吃着,心中说:“催命还不催食呢!”
当我吃完一个面包的时候,李三迈一挥手说:“学宝,好了,留着那个一会儿吃吧!”然后招呼刘氓过来反解了我的双手,将一条白色的麻绳绑上了臂膀。这一刻,我想起了《论语》里的一句话:“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
刘氓将一只肮脏的右手抓在我的右肩上,把我押到办公楼外。司机将停在院中的警车后盖打开,刘氓用力将我按入后车厢,“啪”地扣下了后盖。那动作,就像我们小时侯看大人交猪的样子。
我卷缩在警车后厢里,大概像个绑了四蹄,准备上缴的猪,双臂被勒得酸麻。这时,我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看到赵晓军和建平站在公安局的走廊上,一个显得有些得意,一个显出一种无奈。
警车载着我和几个批了灰色狼皮制服的法官,出了市公安局大院,向东南方向穿过长晋二级公路,开往新建成刚一年左右的晋城市看守所。
晋城市公安局:
以上是2000年5月21日的情景。这里,公安局在问明郭学宝没有诈骗行为后,就应该放人,却不但没有放,反而叫来城区法院刑二庭的人,将郭送往看守所。
我们认为,这件事严重侵犯了郭学宝的知情权,公安局应当对此负责。近期,在“中国冤情网”上线之后,我们拟将此事公之于世,让全国乃至世界人民共同评论此事。希望贵局能够对此做出解释,并将意见发送到中国冤情网的邮箱中:cn-yuan@163.com。
中国冤情网 编辑部
200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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