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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县:宋树枝工作恢复后,何以不给补工龄?

时间:2011-4-23 9:57:48 来源:中国冤情网  浏览次数:
 

 

19653月,山西省长治县韩店镇人宋树枝从长治卫校毕业,被分配在北呈公社卫生院工作,19664月,由北呈公社卫生院调柳林公社卫生院。不久,因其夫任四清工作队副队长兼村支部书记,被打成走资派。单位借机将其驱赶回家。宋树枝为此不断找各级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解决,没有人理睬。

200812月,经走访调查、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其恢复工作,并于20091月办理退休手续。四十年诉求终于有了圆满结局。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政府在承认其工作恢复之后,却不承认她的连续工龄。这让宋树枝感到非常难以理解。国发(9120号文件明文规定的事情,为何在她这里就难以落实呢?长治县政府何以就这样是非莫辨呢?难道果真要等到上级追查,才予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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