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冤情网将死盯住原河北省南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现任沙河市人民法院院长的姚振忠其人。姚振忠在担任南和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制造了周社民、胡林的两个农民的职务侵占罪冤案;制造了肖慧英自行车撞死摩托车司机的交通肇事罪冤案;打击报复本网主编郭学宝,诬陷其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冤案。如此冤案累的他,居然被邢台市评为2010年十大新闻人物!由此可见,邢台是一个自李宝珠以来,善于制造冤假错案且百般抵赖的地区。姚振忠在这么多冤案的前提下,居然升迁到沙河市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可见邢台市政法委是个怎样的政法委!
值得指出的是,郭学宝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法发[1996]33号)第274、276、277、278条之规定向南和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该院连信封都不拆,便直接退回给了本人。南和县人民法院在如何维护大和民族的尊严呢?姚振忠拉下的这泡屎,将会由谁来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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