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冤情网 www.cnyuanqing.com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

群众来信

专家说案

群众来信 位置:中国冤情网 >> 群众来信

辽宁省葫芦岛市国企职工高峰致本网的信

时间:2019/3/9 15:35:59 来源:中国冤情网  浏览次数:

 尊敬的中国冤情网领导

你们好!

我有一个劳动纠纷的案子,在辽宁省的高级法院(民一庭的米继东)不给再审。我是一名伤残军人,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的保护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但辽宁省法院支持企业的违法行为,使我的合法权利被践踏,至今不能得到解决,我非常苦恼。

我是原辽宁邮电系统(联通辽宁省分公司)的职工。19987月我们企业为安排他们的“子女”,以减员增效的名义,违规操作,瞒上骗下,未经本人签字同意,当时年龄40岁,为我们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手续写的是5月。因为我们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的条件,99%以上的人都是单位安排做的假体检手续欺骗组织。我们都提前退休快十二年了,才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我们补发违法的“退休证”(和正规退休的不一样),至今没有社保卡。特别是我(高峰),成为他们的最大受害者。我是辽宁通信系统唯一的一名革命伤残军人(三等甲级)、工伤六级。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等,我这种情况是不准许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况且他们还是给我办的是非因工伤的普通病退,按75%开工资,当时没有告诉我是“正式退休”,非常不合理。我们这个退休后第二年,单位又按退养办理了一大批人员,其性质、待遇和退休完全不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10号和8号文件,《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和单位就应该按文件精神去做,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问题,重新认定或按退养纠正。可当时单位并没有按文件精神去做,反而隐瞒文件。更为严重的是,企业为了满足个别人的利益,违反劳动法还不算,而辽宁省三级法院却支持企业的违法行为,理由是超时效,还有就是,有辽宁省副省长的批示,把我的特殊情况和他们的一般普通情况一同对待。我以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被违法的“正式病退”,没有给我办理任何书面及证件资料,只有发给我的所谓《退休证》,后才知道的。随后我就开始维权。现在我恳请最高法院领导帮助我落实国家的法规及政策,纠正违法的行为,早日解决我的工伤待遇、工资待遇和工作问题。

我没有过高的要求,只要求法院领导能够按国家政策办事,还我这个受害者一个公道,让我也能够和正规退休的人一样有一个正规的《退休证》。再次感谢领导。

此致

敬礼!

 

写信人:高峰

联系电话:15382026633 17094699058

201931

 

Copy Right©www.cnyuanq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冤情网
E-mail:cn-yuan@163.com/cn_yuan@126.com QQ:1262965572 手机:13816546089

上海茉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柳营路125号806室(邮编:200083)

沪ICP备10213409号 管理登陆